据气象部门预测,受可能登陆北上的台风“巴威”影响,近期西海岸新区或将出现较强风雨天气。为最大程度减轻台风灾害损失,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防台风安全工作指南。
一、渔船安全
1.及时回港
所有海上作业渔船(含养殖渔船)必须密切关注气象预警和防台指令,立即停止作业,进港避风或撤离至指定安全水域,严禁开展“抢风头、追渔获”等冒险作业。
返港途中,要密切关注台风动态,严格落实编组航行要求,加强值守瞭望,保持甚高频16频道通讯畅通,谨慎避让商船主航道,全员规范穿戴救生衣。遇突发情况须第一时间向海事或渔业部门报告求助。
2.加固锚泊
正确选择避风锚地,避开台风前进路径、航道及养殖区,并做好锚泊加固工作,根据风向及时调整锚泊方式,与周边船舶保持安全间距,避免发生碰撞,勤测锚位,防止走锚、搁浅。
在港渔船要做好加固防护,全面检查锚链、缆绳,在强风方向增加带缆,确保缆绳受力均匀合理;在船体与码头间增设碰垫,防止碰撞损伤。关闭所有舱门、舷窗,全面疏通甲板排水孔,防止浪水淤积造成船体侧倾。收拢整理甲板渔具、网具及外露构件,减少受风面积,防止被撕扯损坏。将船艏调整至便于出港方向,保持主机随时可用状态,必要时迅速驶离危险区域。
3.人员上岸
船上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离上岸,严禁留人守船,台风眼过境时严禁上船查看。切断船上及岸边所有电源、气源,妥善存放油桶、化学品,防止泄漏或引发火灾。重要证件须随身带走,备齐备足手电、救生衣等应急物资。
二、渔港安全
1.储备防台防汛物资
各渔港管理单位要足量储备防汛沙袋、铁锹、加固绳、排水泵、照明设备、哨子、救生衣、救生圈等应急救援物资。
2.强化港区安全巡查
要对码头、护岸、防波堤、系船桩、港区排水设施、供电线路开展全面检查。及时清理港区杂物、淤泥、漂浮物,保障排水通畅,拆除港区内各类临时搭建物。
3.规范船舶停泊秩序
要引导渔船有序停靠,全面检查缆绳,严禁船舶在航道、港池违规锚泊。
4.严格应急值守和人员管控
台风影响期间,渔港内渔船一律停止作业,严禁已撤离人员擅自返回渔港或登船。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协助渔船做好避险与应急处置工作。
三、养殖安全
(一)海上养殖
1.养殖区必须预留风浪通道,严禁超范围养殖、密集叠加养殖,防范台风过程中发生连锁拉扯损毁。
2.严禁违规搭建临时棚舍,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按要求配齐救生圈、救生绳、应急浮具。
3.提前检查浮球、锚缆、固定桩、网箱绳索等设施,加固固定绳索和网箱框架,防止网箱被冲走或冲垮,及时拆除无固定锚泊的薄弱养殖设施。
4.台风来临前,所有养殖作业船舶必须全部返港避风,禁止在海上漂泊。海上养殖区域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离上岸,严禁留人值守。禁止任何人员再次出海查看、加固、抢收,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二)苗种养殖
1.全面疏通排水系统,确保养殖池塘排水畅通,科学预降池塘水位,根据天气预报预判的降雨量提前做好排水准备。
2.全面加固池塘堤坝,对重点区域开展排查,加固堤坝薄弱段,防范外来洪水漫灌、倒灌入塘风险。
3.提前备足应急发电设备,苗种繁育场停电极易造成养殖全损,台风来临前要检修发电机、水泵等设施,备足燃油,并开展空载试运行,确保停电后15分钟内能够迅速恢复供电增氧。
四、复产安全
台风过后要全面排查隐患,稳妥有序推进复产。未接到正式复产指令前,严禁擅自出海作业。复产前必须对船体、机电、作业设备等进行全面自查,排查防范触电风险,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船只,确认船舶适航后方可出海作业。服从统一调度,有序离港,避免渔船集中转港,确保航道畅通。
注:防台工作要严格服从当地海事、渔业及应急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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