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辖区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保护广大创作者的合法权益,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局申请设立了全省首个实体化运行的山东省版权工作站,与新区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国家商标窗口合并运行,实现版权、专利、商标业务的“一窗通办、集成服务”。


无论您是个人创作者,还是企业、机构,只要您的作品符合要求,现在都可以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版权登记端口进行作品登记。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01
申请范围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山东省居民和在山东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按照《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申请提出作品登记。作者或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的所属辖区,原则上以其身份证上住址所在地的所属辖区为准。合作作者及有多个著作权人情况的,以受托登记者所属辖区为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所属辖区以其营业场所所在地所属辖区为准。
02
申请流程
(一)登录网站
搜索“山东省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www.sdszpdj.com
(二)了解操作流程
进入“山东省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网站首页,点击“版权登记”按钮,再点击“登记流程”按钮了解作品登记申请的具体操作流程(可下载“登记操作指南、作品登记表格模板”)。
(三)注册账号申请登记
详细了解作品登记申请的具体操作流程后,按照“登记操作指南”说明,注册账号、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说明第二部分“需提交材料”中列出的材料。
03
需提交材料
(一) 著作权人身份证明
著作权人为个人:
须提交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著作权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须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照片);
(二) 归属方式证明
个人作品:须提交非职务创作证明(有工作单位)或非职务创作保证书(无工作单位)扫描件或照片。
法人作品:须提交法人作品声明扫描件或照片。
职务作品:须提交著作权归属协议原件扫描件或照片(职务作品一般署名权归作者其他权利归单位)。
合作作品(作者为两人以上的):要有合作协议扫描件或照片。
委托作品:委托协议。
(三) 权利保证书
版权登记申请须提供权利保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四)作品样本
版权登记申请须提供作品样本。
04
注意事项
(一)法人及其他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有公章,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有本人亲笔签名。
(二)上传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必须清晰。
(三)第9项“申请人信息”栏的“详细地址”要填报完整,示例: 青岛市黄岛区XX路XX号 ,不得简化。
(四)第12项“办理机构”信息栏中要选择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确保属地审核。
(五)申请登记作品经省版权局审核通过后,在“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运维栏——“电子证书”处下载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如需纸质证书请到青岛西海岸新区滨海大道627号慧丰国际3F综合服务大厅版权登记窗口打印。打印证书需作品著作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由他人代领证书的,需代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作品著作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代领委托书,写明作品名称等相关信息。
附件:版权登记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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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作品声明
1

非职务创作保证书
2

非职务创作证明
3

委托协议
4

著作权归属协议
5

合作协议
6

著作权作品自愿登记明白纸
7

作品登记申请表
8

作品说明书
9

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
10
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