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商务局关于接续开展
青岛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
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的公告
广大市场主体和个人消费者:
2025年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两新”政策部署,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利企惠民,成效良好。
根据《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要求,按照商务部、省商务厅相关工作部署,青岛市从2026年1月1日起接续开展家电、数码智能产品以旧换新活动。
家电以旧换新: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活动继续沿用2025年度服务机构,组织各区市从2025年度参与企业中推荐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市场主体优先开展活动,后续按计划做好其他企业的推荐上线,并开展新年度遴选工作,确保市场规范有序运行,国补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补贴平台,实名认证申领补贴资格,在政策参与企业范围内,自愿选择门店参加补贴活动。后续还将开通“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或电脑端)“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专区,实现家电以旧换新和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申请“一件事”在线办理。
感谢各位长期以来给予商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青岛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31日
青岛市商务局关于2026年
青岛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公告
广大市场主体和个人消费者:
按照《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和《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467号)要求,青岛市2026年将继续组织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请广大市场主体和个人消费者及时关注青岛市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
一、政策实施时间
青岛市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6年青岛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将在2026年山东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出台后按程序印发。
二、政策实施范围
(一)汽车报废更新
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给予补贴。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
(二)汽车置换更新
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
(三)当前已明确政策重点要求
参与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或乘用车旧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或转让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新购置的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青岛市内开具。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三、其它事项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青岛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发布之日间,已报废或转让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请妥善保存好相关证明材料(报废更新材料: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置换更新材料: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待2026年青岛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发布后,可按需登录相应平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领补贴。
目前,广大市场主体和个人消费者对于2026年青岛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十分关注,对于2026年申报通道的开通时间、是否采取限额申领措施、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限制等问题,我局正在积极协调上级尽快明确,建议广大市场主体和个人消费者密切关注。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山东省统一安排另行明确。
如有其它关于汽车以旧换新问题咨询,请联系我局公开咨询电话:0532-85910955/85910978/85910271。
青岛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