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发布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公告中,
划定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现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4693.52公顷,涉及黄岛街道、辛安街道、薛家岛街道、长江路街道、灵珠山街道、红石崖街道、胶南街道、珠海街道、滨海街道、灵山卫街道、铁山街道、王台街道、张家楼街道、大村镇、六汪镇、海青镇、藏马镇等17个镇(街)。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文末。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控制规模、合理布局,并采取保护林下植被、蓄水保土等措施。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四、违反规定,在我区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1日


来源|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