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失业后
如果要申请失业保险金
能申请到多少钱呢?
怎么申领呢?
今天小编和大家讲一下
一起来看看吧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需同时满足:
1.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可通过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线上自助提交申请,也可以本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青岛市范围内就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申请。
线上办理
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为例:
1.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hrss.qingdao.gov.cn/),点击【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一体化申请】模块。

2.选择个人用户,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检查无误后点击“登录”。

3.如实填写并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等待审核。
线下办理
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办理社保减员业务后,失业人员可持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区(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点击下方链接
即可导航至新区相关业务办理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七墩山路77号)2楼C01、02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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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海王路与七墩山路交界处东南,七墩山路77号南区
领取标准
1.每月1980元: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
2.每月1809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
领取期限
1.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金待遇享受月数最长为12个月失业保险
2.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失业金待遇享受月数为18个月;
3.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失业金待遇享受月数为24个月。
注:具体享受时间以实际为准,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当与前次失业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