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520、521来啦,
不少新人纷纷选择在这一天
去!领!证!
为此,
小宣为大家整理了
办理婚姻登记相关的注意事项,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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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为内地居民或者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
新人们可提前进行网上预约,也可以到现场办理。通过山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或“爱山东”APP进行预约,工作人员提前为您审阅证件,提高办证效率,节省您的时间。


1.男女双方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现役军人持有效期内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等。
3.如果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以及身份信息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证明材料。如声明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当提供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或离婚证等材料;如声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应当提供已故配偶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结婚证等材料;如身份信息与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材料予以证明。
4.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可自行携带,也可到婚姻登记处免费拍摄)。


上午8:30—下午5:00
(中午不休,下午根据情况实行延时服务)


1.西区婚姻登记处:七墩山路77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电话:0532-85166022。
2.东区婚姻登记处:井冈山路578号恒徳大厦3楼,电话:0532-86975312。
3.巡回点:东岳东路和星海滩路交叉口西行50米(青岛电影博物馆二楼),电话:0532-85167179。


因巡回点无自助照相设备,办理婚姻登记的新人可以选择自备3张2寸合影同版照片,或工作日期间前往西海岸新区民政局东西区婚姻登记处通过自助照相亭免费拍照后携带办理。